上一属期未按照六万扣除累计减除费用该怎么办?
我在申报个税时,发现上一属期没有按照六万扣除累计减除费用。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会有什么影响,也不知道该怎么解决。我担心会因此产生税务问题,想了解一下正确的处理方法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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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个人所得税的计算中,累计减除费用是一个重要概念。累计减除费用通常是指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规定标准从收入总额中预先减除的金额。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进一步简便优化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的公告》,对上一完整纳税年度内每月均在同一单位预扣预缴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且全年工资、薪金收入不超过6万元的居民个人,扣缴义务人在预扣预缴本年度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时,累计减除费用自1月份起直接按照全年6万元计算扣除。 如果上一属期未按照6万扣除累计减除费用,可能会导致当期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增多。不过,这并不意味着纳税人最终会多缴税,因为个人所得税是按年汇算清缴的。在年度汇算时,会重新计算全年应纳税额,多退少补。 若发现上一属期未按6万扣除累计减除费用,扣缴义务人可以在发现的当期,通过扣缴客户端更正申报上一属期的申报表,将累计减除费用调整为正确金额。纳税人也可以在年度汇算时,自行通过个人所得税APP等渠道办理汇算申报,准确填写累计减除费用等扣除项目,申请退税。总之,即使上一属期扣除有误,也可通过合法合规的途径进行纠正,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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