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认定书不公平拒签该怎么办?
我收到交通认定书后,觉得责任划分很不公平,我就拒签了。但我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做,是就这么拖着,还是有其他的解决办法呢?我担心不处理会对我不利,想了解下正确的应对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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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你认为交通认定书不公平而选择拒签时,要明白拒签并不意味着该认定书就不会生效。交通认定书是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事故现场勘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制作的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也就是说,即使你拒签了交通认定书,只要交通管理部门完成了送达程序(比如留置送达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你仍可以提出复核申请。 提出复核申请时,你需要准备好书面的复核申请书,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你认为认定书不公平的理由和依据。比如,你可以指出事故现场勘查存在错误、证据收集不全面等问题。同时,你也可以提供新的证据来支持你的观点。 需要注意的是,复核申请只能提出一次。而且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在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对下列内容进行审查,并作出复核结论:(一)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是否正确、责任划分是否公正;(二)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及认定程序是否合法;(三)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是否符合规定。 如果复核结果维持原认定,你仍然对认定书有异议,在后续的民事诉讼过程中,你可以向法院提出对该认定书的质疑,由法院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来判断是否采纳这份认定书作为定案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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