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事故责任认定书有异议该怎么办?
我收到了事故责任认定书,但我觉得里面认定的责任划分不合理。我不太清楚接下来该怎么做才能维护自己的权益,是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吗,还是有其他的途径?我很担心处理不好会对自己不利,想问问具体该怎么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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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你对事故责任认定书有异议时,有相应的法律途径来解决。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事故责任认定书,它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照交通法规,对交通事故当事人有无违章行为,以及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定性、定量评断时所形成的文书材料,是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技术文书。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也就是说,你要是对认定书有异议,要在规定的三天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复核申请,把你的理由和证据写清楚。 另外,如果经过复核,维持了原认定结果,而你仍然有异议,在后续的民事诉讼过程中,你也可以向法院提出自己对事故责任认定书的看法和理由,提供相关证据,由法院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来对事故责任进行重新认定。法院有权利根据查明的事实,对事故责任认定书进行审查和判断,并不一定会完全按照事故责任认定书来划分责任。所以,你不用过于担心,按照法定程序积极维护自己的权益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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