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该如何处理?

前几天我遭遇了交通事故,交警出具了认定书,可我觉得这个认定不太合理,我对责任划分有异议。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我该通过什么途径去解决,有哪些具体的办法可以维护自己的权益,希望能得到详细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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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有以下两种常见的处理方式: 第一种是申请复核。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既可以向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也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需要注意的是,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而且,如果有任何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受理等一些特定情形,复核申请将不予受理 。 第二种是在民事诉讼过程中向法庭提出异议。交通事故认定书只是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在人民法院审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讼中,会对其进行当庭质证。当事人对认定书不服的,可以向法庭说明理由,人民法院有权决定是否采纳该认定书,并有权决定事故的赔偿责任比例。 总之,当事人在遇到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的情况时,要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合理合法的途径来表达自己的诉求,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相关概念: 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制作的,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它会对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作出认定。 复核申请:是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书有异议时,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上级或作出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重新审查认定结果的请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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