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接受交通责任认定该怎么办?
前几天出了交通事故,交警给出了责任认定书,可我觉得认定不合理,和实际情况有出入。我想知道要是不接受这个责任认定,我能采取什么办法来维护自己权益呢,想了解具体的解决途径和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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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接受交通责任认定,有以下几种解决办法: 首先,可以申请复核。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注意,复核申请应当清楚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而且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要是逾期提交复核申请,将不予受理,并会收到书面通知。 其次,虽然单纯就事故责任问题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通常不会受理。但如果就民事赔偿提起诉讼,在审理过程中,要是法院发现交警的事故认定书不合理,是可以不予采纳的 。也就是说,可以通过民事赔偿诉讼这个途径,让法院来审查事故责任认定是否合理。 另外,还可以通过信访渠道向市公安局或监察部门上访,反映自己对交通责任认定的疑问和诉求。 总之,在遇到不接受交通责任认定的情况时,要及时通过合法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并且要注意相关的时间限制和程序要求。 相关概念: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查、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分析查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后,所出具的文书,用来确定各方在事故中应承担的责任比例。 复核申请:是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结果有异议时,向上一级交警部门提出重新审查和判断的书面请求,需明确表达复核请求、阐述理由并提供关键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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