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岗位不愿意去该怎么办?


当遇到调岗位不愿意去的情况,可参考以下不同情形来应对: 首先,如果公司的调岗属于合法调动。比如调整岗位是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调整后工资水平与原岗位基本相当,不具有侮辱性和惩罚性,也无其他违法情形,视为公司合法行使用工自主权。这种情况下,劳动者以公司擅自调岗为由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索要经济补偿,一般不会得到支持。若劳动者拒绝到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其次,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相关约定,公司在保持原待遇不变前提下,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岗位,属于管理自主权体现且符合合同约定,劳动者应当服从。若劳动者不同意,应在合理期限内提出异议或协商,协商不成应遵守约定,拒不到岗公司可开除该劳动者。 再者,若公司单方面调岗,但调岗行为合法且工作内容具有关联性,比如因生产经营需要将劳动者从原部门调到新设部门,实质性工作内容一致,工作性质未变,劳动者拒不到岗,公司也可开除劳动者。 若公司调岗不合法合理,劳动者可采取以下措施维护自身权益: 一是与公司进行深度沟通和协商,明确表达自己的意见和需求,争取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且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双方各执一份。 二是若协商不成,公司以无过错理由解雇劳动者,劳动者有权要求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法律依据为《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相关规定。 三是若公司非法解雇劳动者,劳动者有权要求赔偿金,金额相当于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