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自然资源局不批复电梯,法院判了之后资源局仍不执行怎么办?
我申请电梯批复,自然资源局一直不批复,我就告到法院,法院也判我胜诉了,可现在资源局还是不处理这事。我实在不知道该怎么办了,想了解下在这种情况下我有什么办法能让资源局执行法院判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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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法院判决生效后,自然资源局作为败诉方若不履行判决,胜诉方可以通过以下合法途径来促使其执行。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对于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所以,你可以向作出判决的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申请后,有权采取多种强制执行措施。比如,法院可以向自然资源局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若自然资源局仍不履行,法院可以查询其名下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并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其财产。不过,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此外,如果自然资源局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法院还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对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的相关规定。在申请强制执行时,你需要准备好相关的材料,如生效的判决书、强制执行申请书等。然后按照法院的要求和流程进行操作,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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