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被申请人不强制执行该怎么办?

我之前申请了对被申请人的强制执行,可到现在都没什么动静,被申请人好像完全不把这当回事儿。我想知道要是遇到这种被申请人不配合强制执行的情况,我有什么办法能让事情推进下去呢?这种情况一般都是怎么处理的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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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被申请人不执行强制执行,不用过于着急,法律为保障申请人权益制定了一系列措施。 首先,法院拥有多种强制执行手段。法院有权依法查封、扣押、冻结、处分被执行人的财产。比如,若被申请人有银行存款,法院可以直接冻结并划扣相应款项用于履行义务;要是有房产、车辆等不动产或动产,也能进行查封、拍卖等处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其次,对于无财产可供执行的被申请人,法院也不会放任不管。法院可以采取限制高消费、加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执行措施。被列入失信名单后,被申请人在很多方面会受到限制,比如不能乘坐飞机、高铁的商务座、一等座等,不能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等场所进行高消费,在贷款或办理信用卡时也会受限。这些措施会促使被执行人自觉早日履行生效法律文书。 要是在法院采取了上述措施后,仍无法执行的,则可由法院裁定中止执行。但这并不意味着申请人的权益就无法实现了,等以后发现了被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的财产后,可随时再恢复执行。 另外,如果是法院方面存在执行不力的情况,比如法官拖延不执行。申请人可以先和法官沟通执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所在;若沟通无果,可向法院纪委监察投诉;要是拖延期限比较长,还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相关概念: 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的执行组织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运用国家的强制力量,在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义务时,强制其履行义务,从而实现生效法律文书内容的一种诉讼活动。 执行中止:在执行过程中,因出现特殊情况,人民法院决定暂时停止执行程序,待特殊情况消失后,再恢复执行程序。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是对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所采取的信用惩戒措施,被列入名单的被执行人在很多方面会受到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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