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责书丢了该怎么办?


在生活中,定责书一般是指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它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照交通法规对交通事故的当事人有无违章行为,以及对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定性、定量评断时所形成的文书材料,对明确事故双方责任、处理后续赔偿等事宜至关重要。如果不慎将其丢失,不用过于着急,还是有办法进行补救的。 首先,我们要明白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的。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五条规定,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在制作后三日内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申请复核、调解和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这说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是有留存相关档案的。 当定责书丢失后,当事人可以前往作出事故认定的交警部门申请复印责任认定书。在申请时,通常需要携带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以证明自己是该交通事故的当事人。交警部门会从他们的档案中找出该事故的相关材料,包括责任认定书,并为当事人提供复印件。 拿到的复印件并非毫无效力。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实际操作,加盖了交警部门公章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复印件与原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也就是说,在处理保险理赔、协商赔偿事宜或者提起民事诉讼等情况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是可以作为有效证据使用的。 此外,如果涉及到保险理赔,保险公司一般也会有一定的处理流程。在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时,若告知保险公司定责书丢失的情况,保险公司可能会自行去交警部门核实情况,或者要求当事人提供加盖公章的定责书复印件。只要能证明事故的责任认定情况,保险公司通常会按照正常流程进行理赔处理。 要是当事人还需要用定责书来通过协商解决赔偿问题,或者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加盖公章的定责书复印件同样能作为关键证据来使用,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之,定责书丢失并不意味着相关权益无法保障。当事人只要按照正确的流程,到交警部门申请复印并加盖公章,就能继续顺利处理后续的一系列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