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尾责任认定书的期限超了该怎么办?
我前段时间遭遇了追尾事故,按说早就该拿到责任认定书了,但现在期限都过了还没拿到。我特别着急,不知道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会不会影响后续的赔偿之类的,想问问遇到这种情况该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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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交通事故中,追尾责任认定书是非常重要的文件,它明确了事故双方的责任划分,对后续的赔偿等事宜起着关键作用。按照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该在一定期限内作出责任认定书。一般情况下,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如果追尾责任认定书的期限超了,首先你可以向负责该起事故的交警部门进行询问。有可能是因为案件复杂,涉及到检验、鉴定等程序,导致时间延长。你有权利了解具体的进度和延迟的原因。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如果交警部门没有合理理由却超期未作出责任认定书,这属于行政不作为。你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投诉,要求其督促下级部门尽快作出认定。 另外,你也可以通过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过,在采取这些较为正式的法律途径之前,建议先与交警部门进行友好沟通,了解情况。因为有时候可能只是一些客观原因导致了延迟,通过沟通可能就能够解决问题。总之,遇到这种情况不要慌张,要积极主动地去了解情况并采取合适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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