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交易中卖家故意违约该怎么办?


在房屋交易里,要是卖家故意违约,买家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来维护自身权益。首先,咱们得弄清楚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 “违约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时,应承担的法律后果。简单来说,就是签了合同却不按合同办事的人要付出的代价。“定金罚则”规定,如果买家付了定金,卖家违约,卖家要双倍返还定金给买家。“违约金”则是合同里事先约定好的,一方违约时要付给对方的钱。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所以,当卖家故意违约时,买家有以下几种办法。 买家可以要求卖家继续履行合同。也就是说,要求卖家按照合同约定,把房子卖给自己,协助办理过户手续等。不过,这种情况得房子还能进行交易才行,比如没有被抵押、查封等。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第五百八十条,如果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就不能要求继续履行了。 买家也可以选择解除合同,并要求卖家赔偿损失。损失的计算一般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直接损失可能是买家为了这次交易支付的中介费、评估费等费用;间接损失比如因为卖家违约,买家错过了其他合适的购房机会,导致现在房价上涨,多花的钱。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如果合同中有定金条款,买家付了定金,卖家违约,买家可以要求卖家双倍返还定金。比如买家付了5万定金,卖家违约就得返还10万。这是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要是合同约定了违约金,买家可以要求卖家支付违约金。不过,如果违约金过高或过低,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适当调整。《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总之,在房屋交易中遇到卖家故意违约的情况,买家要及时收集相关证据,比如合同、付款凭证、聊天记录等,然后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