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二手房原房主不配合过户该怎么办?


在购买二手房时,如果原房主不配合过户,这是让购房者比较头疼的问题。不过,购房者可以通过一些合法途径来解决。 首先,我们来看看合同的作用。在二手房交易中,买卖双方通常会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合同中一般会明确约定原房主协助过户的义务以及不履行义务的违约责任。从法律角度讲,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它是约束双方行为的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也就是说,你们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受到法律保护的。 当原房主不配合过户时,购房者可以先尝试与原房主沟通协商。毕竟,和平解决问题是最好的方式。在沟通时,要明确告知原房主其不配合过户的行为违反了合同约定,并且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协商成功,原房主愿意配合过户,那自然是皆大欢喜。 要是协商不成,购房者可以考虑发送书面催告函。催告函要明确指出原房主的违约行为,要求其在一定期限内配合办理过户手续,并告知其不履行义务将面临的法律后果。这不仅是给原房主一个最后的机会,也可以作为后续维权的证据。 如果书面催告函也没有起到作用,购房者就可以通过法律途径,也就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来解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购房者在起诉时,要准备好相关的证据,比如房屋买卖合同、付款凭证、催告函等,以证明自己的主张。法院在审理后,如果认定原房主违约,会判决原房主履行过户义务。如果原房主仍然拒不履行,购房者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向相关部门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强制办理过户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