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送达的文书短信显示过期了怎么办?

我收到了送达文书的短信,当时没注意看,等想起来去查看的时候发现短信显示过期了。我现在很担心这会影响后续的处理,也不知道该怎么获取相关文书,想问问遇到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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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书送达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送达的文书短信显示过期时,不必过于惊慌,可通过以下方式解决。 首先,我们要了解法律上送达文书的相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规定,经受送达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采用能够确认其收悉的电子方式送达诉讼文书。通过电子方式送达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受送达人提出需要纸质文书的,人民法院应当提供。采用前款方式送达的,以送达信息到达受送达人特定系统的日期为送达日期。这说明电子送达是合法有效的送达方式,但前提是要确保受送达人能确认收悉。 对于短信过期无法查看文书内容的情况,你可以主动联系送达文书的机构,比如法院。一般来说,如果是法院送达文书,你可以拨打法院的联系电话,向工作人员说明短信过期无法查看的情况,提供自己的身份信息等相关资料,请求他们重新提供文书的送达信息或者以其他合适的方式再次送达,比如提供纸质文书或者通过法院指定的其他电子平台再次发送。 此外,有些法院可能有自己的诉讼服务平台,你可以尝试登录该平台,在相关板块中查找自己的案件信息以及送达的文书。如果不知道平台的登录方式或者操作方法,也可以向法院咨询。 在处理这类问题时,要及时与送达机构沟通,积极采取措施获取文书内容,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避免因未及时了解文书内容而影响后续的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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