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欠钱好久不还该怎么办?

有人欠我钱,都过去好久了一直不还。我之前有暗示过,对方却装糊涂。我也不好意思直接开口要。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从法律途径来说,我能采取什么办法把钱要回来呢?要是走法律程序复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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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有人欠钱好久不还,您可以通过多种方式解决。 首先是协商方式。在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后,您可以尝试与对方沟通,商量诸如分期还款等解决方案。这是比较平和的方式,能维护双方关系。比如,双方可以重新约定一个合理的还款计划,缓解对方的资金压力,同时保障您能收回欠款。 若协商不成,还有其他法律途径。调解法是向所在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书面调解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会从中斡旋,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这种方式相对灵活,也不复杂。 仲裁法也是一种选择。不过前提是双方事先有仲裁协议。当事人要向仲裁机构递交仲裁协议、申请书及副本。仲裁具有保密性强、对抗性小、费用相对较低的特点。 诉讼则是较为常用的手段。如果其他方法都行不通,债权人可以携带身份证、户口本、起诉状和借条等证据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审理案件,适用普通程序的,一般会在六个月内审结;适用简易程序的,会在三个月内审结。若法院判决对方还钱,而对方在判决书规定的履行期限内仍不还钱的,债权人可以在法院判决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内向做出判决的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另外,还可以申请支付令。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申请书要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若债务人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相关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相关概念: 支付令:是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向债务人发出的限期履行给付金钱或有价证券的法律文书。 强制执行:是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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