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别人欠钱不还该怎么办?


如果别人欠钱不还,以下是一些可行的办法。 首先,可以尝试直接与对方沟通索要欠款。这是最直接简单的方式,通过友好协商,也许能让对方还钱。 要是协商不成,还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这里解释一下支付令,它是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向债务人发出的限期履行给付金钱或有价证券的法律文书。依据《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若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不过申请支付令需要满足一定条件,比如申请人是债权人;案件必须是给付之诉;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请求给付的金钱或者有价证券已到期且数额确定,并已载明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和根据;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必须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并附有债权文书 。 另外,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在提起债务诉讼时,要先确保债权没有过诉讼时效,一般诉讼时效为三年,从约定的还款之日起计算。同时要准备好起诉状,以及欠条、催款通知等相关证据,向债务人所在地法院起诉。法院受理立案后,需交纳诉讼费用,然后等待开庭。要是有条件,还能调查对方的财产状况,查到有价值的财产,可以申请诉前保全。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等措施。 相关概念: 支付令: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向债务人发出的限期履行给付金钱或有价证券的法律文书。 诉讼时效: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在该法定期间届满后,义务人获得抗辩权,权利人的权利不再受人民法院保护的制度。 财产保全: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等措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