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借钱不还该怎么处理?


如果别人借钱不还,以下是一些可以采取的办法。 首先,可以尝试直接与债务人协商要求其还款。这种方式简单直接,如果能协商成功,能快速解决问题,避免伤了彼此和气。比如双方可以重新约定还款时间,或者达成分期还款的协议 。 若协商不成,还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债务人还款。在起诉前,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像借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能证明借款事实存在以及借款金额、还款约定等情况的材料。经过法院判决后如果债权人胜诉了,法院的判决就具有强制执行力,债务人如果还不还款的,债权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另外,如果债权人与债务人曾经达成了仲裁协议的,还可以通过申请仲裁的方法索要欠款。 还有一种方式是向法院申请支付令催促对方还款。但申请支付令需要满足一定条件,比如申请人是债权人;案件必须是给付之诉,即要求债务人履行一定给付义务,而且督促程序只适用于债权人要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的案件;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请求给付的金钱或者有价证券已到期且数额确定,并已载明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和根据;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债权人申请支付令,必须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债权人申请支付令,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并附有债权文书 。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 相关概念: 支付令:是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督促程序,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向债务人发出的限期履行给付金钱或有价证券的法律文书。 强制执行: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