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起诉离婚但对方不肯离婚怎么办?

我向法院起诉离婚了,可对方死活不肯离。我实在和对方过不下去了,感情已经破裂。现在我不知道该怎么处理这种情况,法院会怎么判?我该怎么做才能顺利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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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起诉离婚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起诉离婚时,如果对方不肯离婚,这种情况在司法实践中较为常见。我们先来了解一下起诉离婚的法律依据和流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这意味着,法院判决离婚的关键在于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果有上述法定情形,法院在调解无效后通常会判决准予离婚。 如果没有上述法定情形,但你坚持认为夫妻感情已经破裂,那么你需要向法院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这一点。证据可以包括双方之间的聊天记录、分居证明、证人证言等。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庭审情况来综合判断夫妻感情状况。 在诉讼过程中,法院会先进行调解。调解是离婚诉讼的必经程序,其目的是尝试让双方和好或者就离婚相关事宜达成一致。如果对方不肯离婚,在调解阶段可能会表现出不愿意离婚的态度,但这并不影响法院最终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判决。 如果第一次起诉离婚时,法院认为证据不足以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可能会判决不准离婚。不过,这并不意味着你不能再次起诉。根据法律规定,在判决不准离婚后,如果你在六个月后再次提起离婚诉讼,并且能够提供新的证据或者证明双方感情进一步恶化,法院判决离婚的可能性会相对较大。 总之,在对方不肯离婚的情况下,你要积极收集证据,配合法院的调解和审理工作,通过合法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争取实现离婚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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