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妻子吵架离婚法院会怎么判?
我和妻子最近经常吵架,感觉过不下去了,想离婚。但我不知道这种因为吵架闹离婚的情况,法院一般会怎么判,是直接判离,还是会先调解?我想了解清楚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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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离婚诉讼的判决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这里关键的一点就是“感情确已破裂”。仅仅是夫妻吵架,并不能直接认定为感情确已破裂。法院在判断感情是否破裂时,会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例如吵架的频率、吵架的原因、双方的态度和表现等。如果只是偶尔吵架,且双方在日常生活中还有一定的感情基础,有和好的可能,那么法院通常会先进行调解。调解是离婚诉讼的必经程序,目的是给双方一个冷静思考、修复关系的机会。 若吵架已经严重影响到夫妻关系,且存在民法典中规定的一些情形,调解无效的,法院会准予离婚。这些情形包括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如果因为吵架导致一方被确诊为患有精神病,久治不愈,也可能被认定为感情破裂。 此外,如果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所以,与妻子吵架离婚时,法院会综合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真的已经破裂,然后再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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