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丈夫见面就吵架,离婚会怎么判?

我和丈夫一见面就吵架,实在过不下去了,想离婚。但不知道这种情况法院会怎么判,是直接判离,还是有其他说法呢?我很想了解相关法律规定,让自己心里有个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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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上,当夫妻一方以见面就吵架为由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时,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仅仅见面就吵架这一情况,并不直接等同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首先会进行调解,这是必经程序。法院会尝试通过调解来改善夫妻关系,看是否有和好的可能。 如果调解无效,法院会综合多方面因素来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比如吵架的频率、吵架的原因、吵架造成的后果等。如果一方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因为频繁吵架,导致夫妻之间的感情已经到了无法挽回的地步,例如双方长期处于冷战状态,无法进行有效的沟通和交流,日常生活受到严重影响等,那么法院有可能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从而判决准予离婚。 但如果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感情破裂,法院可能不会在第一次诉讼时就判决离婚。此时,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可以在判决不准离婚后,分居满一年,再次提起离婚诉讼,根据法律规定,这种情况下,法院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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