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诱供,哪些情况算诱供?
我最近涉及一个案子,在审讯过程中,感觉警察的提问方式有点引导我往某个方向说。我不太确定这是不是诱供,所以想了解下诱供的定义是什么,具体哪些情况能算作诱供呢?
展开


诱供指的是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审判人员为了获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口供,采取不正当的方法,诱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按照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审判人员的主观意图或推断进行供述。简单来说,就是通过诱导的方式让当事人说出不符合真实情况的话。 从法律角度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这就明确了诱供是一种非法的取证行为。 以下几种情况通常被认为是诱供: 一是承诺给予好处进行诱导。例如侦查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说“你只要承认了,就可以马上回家”或者“承认了就给你从轻处理”。这种以好处为诱饵,让犯罪嫌疑人做出违背自己意愿的供述,就属于诱供。 二是通过暗示来引导。比如在询问过程中,侦查人员反复提及某个特定的情节或者结果,给犯罪嫌疑人一种必须这样回答的暗示。像“案发当时你肯定是和某某在一起,对不对”,这就是一种暗示性的提问,可能会误导犯罪嫌疑人按照提问者的思路来回答。 三是虚构事实进行欺骗诱导。比如告诉犯罪嫌疑人“同案犯已经招供了,你也赶紧招吧”,而实际上同案犯并没有招供。这种虚构事实的方式迫使犯罪嫌疑人供述,也是诱供的一种表现。 诱供不仅可能导致冤假错案的发生,还严重违反了法律规定。如果当事人认为自己遭遇了诱供,可以在后续的司法程序中提出相关主张,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