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不肯离婚该怎么办?
我想和另一半离婚,可对方怎么都不同意。我实在和他过不下去了,生活中矛盾不断,也没办法沟通。我就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我该通过什么方式才能顺利离婚,有哪些法律途径可以解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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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对方不肯离婚时,你可以选择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来结束婚姻关系。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离婚诉讼的基本概念。离婚诉讼就是一方向法院提出离婚请求,由法院来判定是否准予离婚的一种法律程序。这就好比在两个人对是否离婚这件事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时,找一个公正的“裁判”(也就是法院)来做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在提起离婚诉讼时,你需要向法院提交起诉状以及相关证据。起诉状要写明你的离婚请求、事实和理由等内容。证据方面,如果有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材料,比如对方实施家庭暴力的报警记录、医院的诊断证明,或者因感情不和分居的相关证据等,都可以提交给法院,这有助于法院认定你们的感情状况。 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会先进行调解。调解的目的是看你们有没有和好的可能,如果调解成功,可能就不会进入到判决离婚的程序。但如果调解无效,法院会根据审理查明的事实,依据法律规定来作出是否准予离婚的判决。所以,即使对方不肯离婚,你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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