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起诉不想离婚该怎么办?
我被另一半起诉离婚了,但我不想离,心里特别着急。我不太清楚在法律上我有什么办法能避免离婚,也不知道接下来该做些什么,想了解一下被起诉不想离婚的应对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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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被起诉离婚但自己不想离时,可从以下几方面来应对。 首先,要积极应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所以你在接到法院传票后,要按照法律规定的时间提交答辩状,表明自己不想离婚的态度,并阐述夫妻感情尚未破裂的理由。这能让法院了解你的想法,在审理时综合考虑。 其次,要收集证据来证明夫妻感情并未破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这里列举了一些感情破裂的情形,比如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如果你能提供证据证明不存在这些情况,就对维持婚姻关系有利。例如可以提供夫妻之间的聊天记录、共同旅游的照片、亲朋好友的证人证言等,来证明你们之间还有感情,婚姻关系还可以继续维持。 再者,在庭审过程中,要保持冷静和理智。认真听取对方的诉求和理由,合理表达自己的观点和想法。积极配合法院的调解工作,因为调解是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你可以在调解过程中诚恳地表达自己想要挽回婚姻的意愿,和对方一起探讨解决婚姻中存在问题的方法。 最后,如果法院第一次判决不准离婚,对方可能会在六个月后再次起诉。在这六个月期间,你要努力改善夫妻关系,修复感情裂痕。即便对方再次起诉,只要你能证明夫妻感情有改善,法院也可能再次判决不准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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