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欠款不到1万元被起诉该怎么办?
我之前因为一些事向别人借了钱,数额不到1万,现在突然收到被起诉的通知,心里特别慌。也不知道接下来该做些什么,想了解一下在这种情况下,我具体要采取什么措施来应对这场诉讼,要是处理不好会有什么后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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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个人欠款不到1万元被起诉了,不用过于慌张,可以参考以下做法。 首先,如果有能力偿还债务,那么履行债务清偿责任是最好的解决办法。毕竟按时还款是债务人应尽的义务,《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要是暂时还不清欠款,那么可以主动找债权人协商。诚恳地向债权人说明自身具体困难,比如因为生病、失业等原因导致还款困难,请求债权人同意延时还款或者以其他方式还款。《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八条提到,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若没有跟债权人达成和解协议,被起诉以后应该积极应诉。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不过要注意,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积极应诉能让自己有机会在法庭上陈述情况、表达观点,维护自身权益。 相关概念: 债务清偿责任:就是欠债人按照法律规定和约定,有义务还清所欠债务的责任。 诉讼状副本:法院受理案件后,会将原告提交的起诉状复制一份给被告,这个复制的起诉状就是诉讼状副本,用来让被告了解原告的起诉内容。 答辩状:被告针对原告起诉状中的内容,向法院提出的书面回应,里面要写明自己对案件的看法、理由以及相关证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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