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当月水电费下月才出该如何计提?

我公司的水电费是当月使用,下月才出账单。我不太清楚在财务处理上,当月该怎么对这笔水电费进行计提,不知道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和正确的操作方法,怕处理不当会有问题,希望得到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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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水电费计提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会计处理中,对于当月发生但下月才出账单的水电费进行计提,是基于权责发生制原则。权责发生制是指凡是在本期内已经收到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一切费用,不论其款项是否收到或付出,都作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处理;反之,凡不属于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在本期收到或付出,也不应作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处理。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九条明确规定,企业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这意味着企业在核算时,需要将当期应该承担的费用进行确认,即使实际的支付尚未发生。 对于当月水电费下月才出账单的情况,一般的会计处理步骤如下:首先,在当月末,根据以往的水电费使用情况、生产经营规模等因素,合理预估当月的水电费金额。例如,企业可以参考过去几个月的平均水电费金额,结合当月的生产活动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假设预估当月水电费为 5000 元,会计分录为:借:管理费用/制造费用等 5000 元,贷:应付账款——水电费 5000 元。这里的“管理费用”适用于企业行政管理部门发生的水电费,“制造费用”则适用于生产车间的水电费。 到了下月,当收到水电费账单时,如果实际金额与预估金额一致,那么只需支付款项并冲减应付账款即可。会计分录为:借:应付账款——水电费 5000 元,贷:银行存款 5000 元。如果实际金额与预估金额有差异,比如实际金额为 5200 元,那么需要调整上月的计提金额。补提 200 元的分录为:借:管理费用/制造费用等 200 元,贷:应付账款——水电费 200 元;然后再支付款项:借:应付账款——水电费 5200 元,贷:银行存款 5200 元。如果实际金额小于预估金额,处理方式类似,只是做相反的调整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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