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商标被驳回申请该怎么办?
我去申请注册商标,结果申请被驳回了,心里很着急。我不太清楚接下来该怎么做,也不知道还有没有补救的办法。想问 下遇到这种注册商标申请被驳回的情况,到底该怎么处理呢?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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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注册商标申请被驳回时,首先要明白这是商标局基于一定理由做出的决定。商标驳回是指申请注册的商标经商标局审查有违商标法不予注册,申请人对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的驳回理由和法律依据不服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所以,在收到驳回通知后,若申请人对驳回结果不服,第一步可以在规定的十五日期限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复审申请。
在准备复审申请时,申请人需要仔细研究商标局给出的驳回理由。一般来说,驳回理由可能包括商标缺乏显著性、与在先商标近似等。针对不同的理由,申请人要收集相应的证据进行反驳。比如,如果是因为与在先商标近似被驳回,申请人可以提供自己商标的使用证据、创意来源等,证明自己的商标具有独特性,不会造成消费者的混淆。
如果经过复审仍然维持驳回决定,申请人还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通过司法途径来争取商标注册成功。不过,提起行政诉讼需要有充分的证据和合理的理由,并且要遵循相应的诉讼程序。
总之,注册商标申请被驳回后,申请人有多种途径可以尝试补救,但都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期限来 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