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被驳回了该怎么办?
我申请了商标注册,结果被驳回了。我不太清楚后续该怎么处理,是只能接受这个结果, 还是有其他的解决办法呢?我很看重这个商标,不想轻易放弃,希望能了解一下具体的应对措施。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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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商标注册申请被驳回时,申请人不必过于焦虑,是有相应的解决途径的。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商标驳回的概念。商标驳回是指申请注册的商标经商标局审查,不符合商标法相关规定,从而不予以注册的情况。商标驳回分为绝对驳回和相对驳回。绝对驳回通常是因为商标违反了禁用条款,比如使用了国家名称、国旗等禁止作为商标使用的标志;相对驳回主要是因为与在先申请的商标存在近似等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也就是说,申请人在收到驳回通知后,如果对结果不服,要在规定的十五天时间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复审申请。
在申请复审时,申请人需要准备充分的理由和证据。比如,如果是因为近似被驳回,申请人可以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的商标具有独特的含义、设计等,与在先商标不会造成消费者的混淆。商标评审委员会会对复审申请进行重新审查,并作出决定。如果申请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仍然不服,还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除了申请复审外,申请人也可以根据驳回的原因对商标进行修改或调整,然后重新提交注册申请。例如,如果是因为商标名称与他人近似被驳回,申请人可以对名称进行修改,使其更 具独特性后再次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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