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商标申请被驳回了该怎么办?
我申请了一个商标,结果被驳回了。我很看重这个商标,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做 才能补救,是直接放弃重新申请,还是有其他办法可以争取让这个商标注册成功呢?我想了解具体的解决途径和方法。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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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注册商标申请被驳回时,申请人先别着急。首先要弄清楚驳回的原因。商标驳回一般分为绝对理由驳回和相对理由驳回。绝对理由驳回通常是因为申请的商标违反了禁止性规定,比如商标缺乏显著性,像仅用一些通用名称、图形;或者是违反公序良俗,带有不良影响的词汇等。相对理由驳回主要是因为与在先申请或注册的商标存在近似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所以,在收到驳回通知后,申请人可以在规定的15天期限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复审申请。在复审申请中,要针对驳回理由进行有理有据的反驳。比如,如果是相对理由驳回,申请人可以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的商标与在先商标不构成近似,像从商标的含义、整体外观、读音等方面进行分析;如果是绝对理由驳回,申请人可以证明商标具有显著性,能够起到区分商品或服务来源的作用。如果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还是不服,还能在30天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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