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产权和主贷人不一致时该如何判断归属?
在买房过程中,出现了不动产产权和主贷人不一致的情况,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房子到底算谁的。想了解一下从法律层面,是依据什么来判断它的归属问题,希望能得到详细准确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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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不动产产权和主贷人不一致时,判断归属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进行。首先要明确,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 ,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的。一般来说,不动产所有权的归属通常以不动产权属证书的内容为准。 不过,如果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与不动产登记簿不一致,在没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的情况下,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也就是说,不动产登记簿的记载具有更高的权威性。 需要强调的是,主贷人只是贷款合同关系中的一方参与者,并不直接证明物权归属。不能仅仅因为是主贷人,就认定其拥有不动产的所有权。 在实际生活中,可能存在多种导致不动产产权和主贷人不一致的情况。比如父母给孩子买房,贷款由父母作为主贷人,但房产证写孩子名字;或者夫妻购房,房产证只写一方名字,而另一方是主贷人等。在这些情况下,都需要按照上述法律规定来判断不动产的归属。 相关概念: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文件。 不动产登记簿:是记载不动产上的权利状况并备存于特定机关的簿册,具有更高权威性,当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不一致时,一般以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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