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假工资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我在工作时受了伤,现在在休工伤假。但是我不知道这段时间工资该怎么算,公司给的赔偿标准我也不太确定对不对。我想了解一下工伤假工资赔偿标准到底是怎样规定的,心里有个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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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假工资赔偿标准在我国法律中有明确规定。首先,我们要明白停工留薪期这个概念。停工留薪期指的是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期间。在这个期间内,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是不变的,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这就意味着,你在工伤假期间,应该拿到和受伤前一样的工资。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关于“原工资福利待遇”,一般是指职工在受伤前正常出勤时的工资收入。实践中可能会遇到一些争议,比如工资构成复杂,包含基本工资、奖金、津贴等。通常来说,应按照职工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来计算。如果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月数的平均工资计算。而且,这里的工资是应发工资,不是实发工资,也就是没有扣除社保、个税等费用之前的工资。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按照规定支付工伤假工资,职工可以通过与单位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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