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的工资标准怎样计算?
我受了工伤,现在在停工休养,但是不太清楚工伤期间工资该怎么算。单位给发的工资感觉和平时不太一样,我想知道工伤工资标准到底是怎么计算的,依据是什么,这样我心里才有底,看看单位给的工资对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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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工资,也就是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期间所享受的工资待遇,在法律上叫做停工留薪期工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这里所说的“原工资福利待遇”,是指职工在受伤前正常工作时的工资收入情况,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等,单位不能因为职工受工伤就减少这些待遇。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在实际计算时,如果职工工资稳定,那就按照受伤前的月工资标准来发放。但如果工资波动较大,比如有绩效工资、提成等情况,通常会以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来计算。例如,某职工受伤前12个月的工资总和是60000元,那么其月平均工资就是5000元,在停工留薪期内,单位就应每月发放5000元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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