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工伤期间工资发放标准是怎样的?
我在工作时受了工伤,现在正在养伤。但公司给我发工资的金额和以前不一样,我不太清楚工伤期间工资到底该怎么发。想了解一下职工工伤期间工资发放标准是什么,按什么来计算,是和正常上班一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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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工伤期间的工资发放涉及到劳动者在受伤治疗期间的合法权益保障问题。这里有一个重要的概念叫做“停工留薪期”,它指的是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的期间。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这里所说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一般是指职工在受伤前正常出勤情况下所获得的工资收入,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等,但不包括加班工资。因为加班工资是基于额外的工作时间产生的,而工伤停工期间职工并没有进行加班工作。例如,小李每月基本工资是5000元,奖金平均1000元,津贴500元,那么他工伤停工留薪期内,单位每月就应该按照6500元的标准给他发放工资。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按照规定支付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可以通过与单位协商、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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