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人员工资如何发放?
我受了工伤,现在在停工休养,但是不清楚这段时间工资该怎么发。公司给我发的工资和平时不太一样,我也不知道这样合不合理。我想了解一下,工伤人员工资发放有什么标准和规定,我该拿到多少工资才是正常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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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了解工伤人员工资怎么发放之前,我们先来明确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停工留薪期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的一段时期。原工资福利待遇就是职工在受伤前正常工作时所获得的工资以及其他福利。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这里所说的原工资福利待遇,实践中各地的计算方式可能有所不同。有些地方是按照工伤职工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来计算;有些地方是按照正常出勤月工资来确定。一般来说,工资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但是,加班工资通常是不包含在内的,因为加班工资是劳动者额外工作所获得的报酬,不属于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范畴。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按照规定发放工伤人员的工资,工伤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工伤职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通过合法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确保能够拿到应得的工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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