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期间的工资标准是多少?
我在工作时受了工伤,现在还在休养阶段。公司给我发的工资感觉比平时少了很多,我不太清楚工伤期间工资到底该怎么算,想知道按照法律规定,工伤期间的工资标准到底是多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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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期间的工资标准涉及到劳动者在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时,其工资待遇的具体规定。 首先,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这里所说的“原工资福利待遇”,通俗来讲,就是你在工伤前正常工作时所获得的工资收入以及其他福利待遇,比如奖金、津贴等都应该保持不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对于“原工资”的计算方式,各地可能会有一些差异。在实践中,有的地方是按照工伤职工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月工资来计算;有的是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来确定。如果用人单位未依法支付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工资,工伤职工可以通过与用人单位协商、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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