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初审被驳回该怎么办?
我申请的商标初审被驳回了,心里特别着急。不知道这种情况下应该怎么处理,是直接放弃,还是有什么补救的办法呢?我很看重这个商标,不想轻易放弃,想了解一下具体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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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商标初审被驳回时,您先别着急,是有解决办法的。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要明白商标初审驳回是指商标在初步审查过程中,商标局认为该商标不符合《商标法》的相关规定,从而决定不给予初步审定公告。这并不意味着商标就彻底没机会了。 接下来,您可以进行商标驳回复审。这是商标申请人的一项重要权利。根据《商标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进行商标驳回复审时,您需要准备充分的理由和证据。比如,如果驳回理由是商标与在先商标近似,您可以提供证据证明您的商标具有独特的设计、含义、市场影响力等,与在先商标存在明显区别。同时,要撰写一份清晰、有说服力的复审申请书,阐述您认为商标应该获得注册的理由。 另外,您也可以根据驳回理由对商标进行修改。如果是因为商标缺乏显著性被驳回,您可以考虑对商标进行调整,使其更具独特性。不过,修改后的商标需要重新提交申请。 总之,商标初审被驳回后,您可以通过复审或者修改商标等方式来争取商标注册成功。在这个过程中,建议您咨询专业的商标代理机构或律师,他们可以为您提供更专业的建议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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