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商标被驳回了该怎么办?
我申请了一个商标,结果被驳回了,心里特别着急。我不太清楚后续该怎么处理,是直接放弃,还是有其他办法可以补救呢?想了解一下具体的解决途径和方法。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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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注册商标被驳回时,申请人不要慌张,是有相应的解决办法的。首先,我们来了解下商标驳回的概念。商标驳回就是商标局经过审查后,认为申请的商标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从而不给予注册的决定。
商标被驳回可能有多种原因。比如违反了《商标法》的禁用条款,像使用了国家名称、国旗、国徽等不能作为商标使用的标志;或者是与在先申请、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近似,容易导致消费者混淆。
如果遇到这种情况,申请人可以采取商标驳回复审的方式。商标驳回复审是指商标注册申请人对商标局的驳回决定不服,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复审申请。依据《商标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在进行复审时,申请人要准备充分的证据材料,证明自己的商标具有独特性、显著性,不会与他人商标造成混淆,并且使用该商标不会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同时,要详细说明申请商标的创意、使用情况等内容,以增加复审成功的几率。如果复审成功,商标就可以继续进入注册流程。若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仍然不服,还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