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商标被驳回该如何处理?
我申请了一个商标,结果被驳回了。我特别想用这个商标,不知道该怎么处理。是直接重新申请,还是有其他办法呢?想了解下在这种情况下的正确处理流 程和方法。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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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注册商标被驳回时,首先要搞清楚驳回的类型,一般有绝对驳回和相对驳回。绝对驳回通常是因为商标违反了禁止性规定,像使用了国家名称、带有欺骗性等情况。相对驳回则是因为商标与他人在先注册的商标相似。
对于绝对驳回,如果是违反了一些基本的禁止性规定,比如商标带有民族歧视性,根据《商标法》第十条,这种情况很难通过复审成功。因为这些规定是为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序良俗。但如果认为驳回理由不充分,可以仔细分析驳回通知书,收集证据证明商标不违反相关规定,然后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若是相对驳回,即与他人在先商标近似。这时候需要对比自己的商标和他人商标的相似度,包括商标的文字、图形、读音等方面。若认为有差异,可以通过提供商标使用证据、商标创意来源等,证明自己的商标有独特性,也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根据《商标法》第三十四条,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总之,在注册商标被驳回后,要冷静分析驳回原因,按照法律规 定的程序来处理。如果自己不太清楚相关流程,也可以找专业的商标代理机构帮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