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申报复审被驳回怎么办?
我之前申请了商标,然后进行了复审,结果复审被驳回了。我不太懂这方面的法律,也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处理。我很想保留这个商标,想了解下遇到这种情况在法律上有哪些解决办法,该怎么做才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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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商标申报复审被驳回时,先别着急。我们先来了解几个法律概念。商标申报就是企业或个人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希望获得某个商标的专用权。而商标复审则是申请人对商标局的驳回决定不服,向商标评审委员会再次提出审查请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也就是说,如果你收到商标申报复审被驳回的通知,首先要注意时间节点。在收到通知后的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如果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复审决定还是不服,那么在收到该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司法途径进一步争取商标权。在整个过程中,你需要准备充分的证据,证明你的商标具有独特性、显著性等符合注册要求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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