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调离岗位但本人不愿意该怎么办?


当遇到被调离岗位但本人不愿意的情况,首先要知道,公司单方改变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内容要求调岗,这种做法是需要符合法律规定的。 根据《劳动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劳动合同确定了双方原本的权利义务关系,调岗涉及变更这种关系,不能随意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这表明,公司给员工调岗,需要双方协商一致同意之后才能够实行,否则就属于违反劳动合同的行为。 如果公司强迫调岗,劳动者可以不调岗,继续在本岗位干工作。还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向劳动局投诉,因为公司这种违反劳动合同约定调岗的行为,劳动局有权进行监管和处理;二是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申请劳动仲裁一般需要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申请。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申请书要写清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基本信息、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及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致送单位名称等内容。同时要注意,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限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另外,如果单位调动工作岗位,需要与员工协商一致签订变更劳动合同书,如果已经同意调岗降薪的,再辞职的,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但要是因为公司无故调岗降薪导致劳动者离职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相关概念: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 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