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时女方没有经济能力该怎么办?

我是女方,现在打算和老公离婚,但我一直没工作,没有经济能力。我担心离婚后生活没保障,也不知道在财产分割、孩子抚养等方面法律会怎么处理,想了解下我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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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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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过程中,如果女方没有经济能力,法律有一系列的规定来保障女方的权益,为女方提供一定的支持和帮助。 首先,在财产分割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也就是说,法院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会适当倾向于女方,保障女方在离婚后有一定的财产基础来维持生活。比如,在房产、存款等财产分配上,女方可能会获得相对较多的份额。 其次,关于经济补偿。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如果女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这意味着,如果女方在婚姻期间为家庭付出较多,即使没有经济收入,也可以要求男方给予经济补偿。 再者,经济帮助也是一项重要的保障。《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条规定,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女方没有经济能力,符合生活困难的条件,男方有负担能力的话,就需要给予女方一定的经济帮助。这种帮助可以是一次性的金钱给付,也可以是提供住房等形式。 最后,如果涉及子女抚养问题,《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女方没有经济能力,并不一定就失去子女抚养权,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来判决。而且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这也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女方抚养子女的经济压力。 总之,离婚时女方没有经济能力不用过于担忧,法律会从多个方面保障女方的合法权益。女方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通过与男方协商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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