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人在纪委被诱供怎么办?
我作为证人配合纪委调查,期间感觉被调查人员诱供了,不知道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是要继续配合还是采取其他措施呢?有点担心自己的情况,也怕说错话带来不良后果,想了解下正确的应对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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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证人在纪委遇到诱供情况时,首先要明白诱供是一种不合法的取证方式。诱供指的是通过不正当的手段,如给予某种好处、进行威胁等方式,引导证人按照调查人员的意愿提供证言。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对这种行为是严格禁止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规定,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对该证据应当予以排除。这一规定表明,通过诱供等非法方式获取的证人证言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 如果证人感觉自己在纪委被诱供,应该保持冷静,明确拒绝按照诱供的内容提供证言。可以向纪委调查人员说明自己的真实情况和遭遇,要求以合法、正当的方式进行询问。如果调查人员仍然坚持诱供,证人有权向上级纪委或者相关监督部门反映情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证人在整个过程中要注意保留相关的证据,比如诱供的对话内容、时间、地点等信息,以便在需要时能够证明自己的遭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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