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工伤认定送达不到该怎么办?

我申请了工伤认定,相关部门作出认定结果后却没办法送达给我。我不清楚这是怎么回事,也不知道这种情况下该怎么处理,是需要我主动去拿,还是有其他解决办法,想了解下法律上对于工伤认定送达不到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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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伤送达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工伤认定过程中,送达是一个重要的环节,它确保相关当事人能够及时知晓工伤认定的结果。然而,有时候会出现工伤认定送达不到的情况。下面我们来详细探讨一下遇到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首先,我们要了解一下送达的概念。送达是指行政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和方式,将法律文书送交当事人的行为。对于工伤认定结论的送达,依据《工伤认定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 20 日内,将《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送达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当出现送达不到的情况时,一般有以下几种处理方式。如果是因为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可以采用公告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关于送达的规定,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在工伤认定送达中,也可以参照这一规定进行公告送达。 此外,如果是因为用人单位故意拒绝签收等原因导致送达不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工伤认定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工伤认定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 如果受伤害职工一方遇到送达不到的情况,应当及时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沟通,了解具体情况和处理进度。比如,提供受送达人的准确联系方式、地址等信息,协助行政部门完成送达。而用人单位遇到类似情况时,也不能逃避,应当积极配合行政部门的工作,及时接收相关法律文书,避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总之,工伤认定送达不到虽然会带来一些困扰,但通过法律规定的多种送达方式和积极的沟通协调,是可以解决这一问题的。当事人应当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在遇到问题时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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