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没有劳动合同发生工伤怎么办?

我在一家小公司上班,一直没签劳动合同。前几天工作的时候受了伤,公司却不想负责。我想知道,没有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我该怎么认定工伤,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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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伤认定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遭遇工伤,很多劳动者会感到手足无措,但实际上仍有途径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首先,要明确什么是工伤。工伤是指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规定了视同工伤的情形。 虽然没有劳动合同,但只要能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就不影响工伤认定。可以通过以下材料来证明事实劳动关系: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接下来是工伤认定的流程。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如果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 在认定为工伤后,还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最后,根据鉴定结果,劳动者可以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那么相关的工伤保险待遇就由用人单位承担。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总之,即使没有劳动合同,劳动者也不用过于担心,只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收集相关证据,就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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