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但未签合同该怎么办?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了两个月,一直没和我签劳动合同。我担心之后会有权益纠纷,想知道按照劳动法,遇到这种建立了劳动关系却没签合同的情况,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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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建立了劳动关系但未签订合同,这在法律上是有明确规定来保障劳动者权益的。首先,我们要明确“劳动关系”这个概念。劳动关系就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因为劳动而产生的一种权利和义务关系。简单来说,就是你为单位干活,单位给你发工资,你们之间就形成了劳动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这是对用人单位不签订合同的一种惩罚性规定。比如,你在单位工作了三个月没签合同,从第二个月开始,单位就需要支付你双倍工资。 如果遇到这种情况,劳动者可以采取以下步骤来维护自己的权益。第一步,收集证据。虽然没有书面合同,但像工资支付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同事的证言等,都可以作为你和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这些证据能证明你确实在这个单位工作过。 第二步,和单位沟通协商。你可以友好地提醒单位按照法律规定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很多时候,单位可能是疏忽了,通过沟通就能解决问题。 第三步,如果沟通协商没有效果,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有权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他们会要求单位改正违法行为。 第四步,要是前面的方法都行不通,劳动者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是一种专门解决劳动纠纷的程序,仲裁机构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法律规定,做出公正的裁决。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总之,法律赋予了劳动者在这种情况下维护自己权益的权利,劳动者要积极主动地采取措施,让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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