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取保候审钱交给警察没有收据怎么办?

我申请了取保候审,把钱交给警察后,他们没给我开收据。我有点担心这会不会有问题,万一之后说我没交钱可咋办,我现在该怎么做才能保障自己的权益呢?
展开 view-more
  • #取保候审
  • #保证金收据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我国,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当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并交纳保证金时,按照法律规定,执行机关(通常是公安机关)应当出具相关的收据。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八条,决定机关作出取保候审收取保证金的决定后,应当及时将《取保候审决定书》送达被取保候审人和为其提供保证金的单位或者个人,责令其向执行机关指定的银行一次性交纳保证金。执行机关在执行取保候审时,应当告知被取保候审人必须遵守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及其违反规定,或者在取保候审期间重新犯罪应当承担的后果。同时,执行机关应当在指定银行设立取保候审保证金专户,委托银行代为收取和保管保证金,并将指定银行的名称通知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保证金应当以人民币交纳。在实际操作中,收取保证金的银行会出具正规的收款凭证。 如果你把取保候审的钱交给警察却没有收到收据,这是不符合规定的。你首先应该向收取款项的警察询问,要求其提供正规的收据。你可以说明按照法律规定,自己有权获得保证金交纳的凭证。如果该警察拒绝提供,你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反映情况,比如向该警察所在部门的领导或者警务督察部门说明情况,寻求他们的帮助,督促执行机关依法办事,给你开具收据。另外,你也可以联系决定取保候审的机关,如检察院或法院,告知他们你已经交纳保证金但未收到收据的情况,让他们协助解决。这样做能够保障你的合法权益,避免日后可能出现的纠纷。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