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离婚不管孩子该怎么办?
我父母离婚了,他们现在都对我不管不顾,也不给我生活费供我上学。我还是个未成年人,没办法自己养活自己,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呢?不知道法律上对于这种情况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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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父母离婚后不管孩子,这涉及到了抚养责任和孩子权益保障的法律问题。抚养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即使父母离婚,这种义务也不会消除。 从法律概念上来说,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包括婚生子女的抚养和非婚生子女的抚养。在父母离婚的情况下,需要确定孩子跟随哪一方生活,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同时,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如果遇到父母离婚后都不管孩子的情况,孩子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首先,可以尝试与父母沟通协商,让他们认识到自己的抚养义务。如果协商不成,可以由孩子的其他监护人(如祖父母、外祖父母等)以孩子的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父母履行抚养义务,支付抚养费。法院会根据孩子的实际需要、父母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等因素,判决父母支付相应的抚养费。 此外,如果父母的行为构成遗弃,情节恶劣的,还可能涉嫌遗弃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所以,孩子的权益在法律上是有充分保障的,遇到问题可以通过合法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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