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离婚我是儿子,母亲不管我该怎么办?
父母离婚后,我跟着父亲生活,母亲对我基本不管不问,也不给抚养费。我现在心里很不是滋味,想知道从法律角度,我该怎么维护自己权益,母亲这样做需要承担什么责任呢,希望能得到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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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明确,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如果母亲不管你,你有以下几种办法维护自身权益。 第一,向母亲索要抚养费。父母离异后,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需要承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你可以先和母亲商量抚养费的数额与支付形式。要是协商无果,便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综合你的实际需求、父母的经济承受能力以及当地的生活水准等要素来判定抚养费的具体数额。 第二,寻求其他亲属的帮助,比如祖父母、外祖父母等。在特定状况下,他们能够代行抚养的责任。从社会层面看,社会福利机构也能够为你权益的维护提供一定的支持。当你在家庭方面得不到应有的抚养权益保障时,社会福利机构可以介入,为你提供生活上的基本保障,如居住场所、基本生活物资等。 如果母亲长期不管你,不履行抚养教育义务,情节严重的话,还可能面临法律的追责和惩罚。比如法院可以采取一系列强制措来保护你的权益,这些措包括向母亲发出警告、要求履行义务、罚款或监禁等。在一些严重情况下,法院甚至可以剥夺母亲的监护权,将你交由其他适合的人抚养。 相关概念: 抚养权:简单说就是父母对孩子抚养照顾的权利和责任,比如谁和孩子一起生活,负责孩子日常生活的照料等。 抚养费:是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为了孩子的生活、教育、医疗等方面支出的费用。 法定代理人:就是法律规定可以代理未成年人进行一些法律行为,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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