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离婚我是儿子,母亲该怎么做?


首先要明确,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但存在特殊情况,例如母亲身患长期难以治愈的传染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导致子女无法与其共同生活;母亲具备抚养条件却未尽到抚养责任;因其他特殊原因,像母亲被判处监禁、有严重残疾、经济状况和生活环境对抚养子女产生显著不利影响 ,子女确实无法继续跟随母亲生活;或者父母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将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交由父亲抚养,且这种安排不会对子女的身心健康造成负面影响,这些情况下可能由父亲抚养。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也就是说如果您已经年满八周岁,您的意愿在抚养权归属上会起到重要作用,母亲也需要考虑您的想法。 另外,即使母亲不直接抚养您,她也有探视您的权利,同时需要承担相应的抚养费。抚养费的多少和期限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而且这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在父母离婚过程中,母亲要积极争取自己对您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同时也要做好心理调适,给予您足够的关心和爱,尽量减少离婚对您成长造成的负面影响。 相关概念: 抚养权: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拥有该权利的一方或双方,在子女成年之前,有权决定是否与子女共同生活 。 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 监护权:是监护人对于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人身权益、财产权益所享有的监督、保护的身份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