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要给到几岁?
我和前夫离婚了,孩子归我抚养。前夫说等孩子16岁就不再给抚养费,可我觉得孩子还在读书,16岁还没独立生活能力。我想知道在我国法律规定中,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到底要给到几岁呢?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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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关于离婚后孩子抚养费支付的年龄界限,法律是有明确规定的。首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相关司法解释,一般情况下,抚养费应支付到子女年满18周岁为止。这是因为18周岁在法律上被视为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通常认为此时他们可以独立生活、自主决定自己的事务。
不过,现实情况较为复杂,存在一些特殊情形。如果子女已满16周岁但不满18周岁,并且能够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作为主要生活来源,同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那么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这是考虑到这类孩子已经具备了一定的经济独立能力。
还有一种情况,如果子女年满18周岁后,仍然在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因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父母此时仍需要继续支付必要的抚养费。这体现了法律对孩子权益的保护,确保他们在成长过程中能得到必要的经济支持。
所以,离婚后孩子抚养费的支付年龄不是绝对固定为某一个岁数,要结合子女的实际情况,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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