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无效婚姻中的房产应该如何分割?

我和另一半的婚姻被判定无效了,现在涉及到房产分割的问题。这房子是在我们所谓的“婚姻”期间买的,双方都出了钱,但没明确比例。我想知道在法律上,这种无效婚姻里的房产到底该怎么分割,有什么具体的方法和依据吗?
展开 view-more
  • #无效婚姻
  • #房产分割
  • #民法典
  • #婚姻效力
  • #财产处理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无效婚姻是指欠缺婚姻成立的法定条件而不发生法律效力的男女两性的结合。简单来说,就是这种“婚姻”从一开始就不被法律所承认,不具有正常婚姻的法律效力。 关于无效婚姻中的房产分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在实际分割房产时,首先要看双方对于房产分割是否能达成一致协议。如果能达成协议,那么就按照协议来分割房产。比如双方约定房子归一方所有,获得房子的一方给予另一方一定的经济补偿,这是比较常见的协商结果。 要是双方无法达成协议,法院会介入处理。法院通常会先查明双方对该房产的出资情况。如果双方都有出资,会考虑各自的出资比例。例如,一方出资 60%,另一方出资 40%,那么在分割时可能会按照这个比例来确定双方对房产的权益。 同时,法院还会遵循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如果一方在导致婚姻无效的过程中存在过错,比如一方隐瞒了法律禁止结婚的疾病等情况,那么在分割房产时,无过错方可能会适当多分一些。 此外,如果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但另一方有证据证明自己也有出资,那么另一方也有权要求分割房产。比如提供银行转账记录、购房合同上的签名等证据。总之,无效婚姻中的房产分割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确定。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