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最后一个月工资不给怎么办?


当遇到辞职最后一个月工资不给的情况时,以下为您详细介绍应对办法及相关法律依据。 首先,我们要明白工资的概念。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当遭遇公司不给最后一个月工资的情况,您可以采取以下步骤维权。第一步,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尝试与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或者直接上级沟通,了解公司不支付工资的原因。也许是存在一些误解或者流程上的问题,通过友好协商,有可能解决问题。这也是最便捷、成本最低的解决方式。 若协商不成,您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是负责监督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情况的政府部门。您可以准备好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考勤记录、工资条等,到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劳动监察部门会根据您提供的情况进行调查,并依法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九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 另外,您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重要途径之一。您需要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书和相关证据。仲裁委员会会在受理后安排开庭审理,并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裁决。《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适用本法。 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您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会对案件进行全面审查,并作出最终判决。 总之,当您遇到辞职最后一个月工资不给的情况时,要及时采取合法有效的措施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要注意保留好相关证据,以便在维权过程中能够证明自己的主张。





